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单选题)小凡年满 10 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 2 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单选题)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但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3.(单选题)(已调整)甲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 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 年 4月 1 日,机器因乙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 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 年 9 月 1 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4.(单选题)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5.(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6.(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 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7.(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8.(单选题)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9.(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 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10.(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
11.(单选题)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2.(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13.(单选题)中国公民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是( )。
14.(单选题)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 7% 的股份,之后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 5% 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 )。
15.(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
16.(单选题)甲为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 10 万股,2013 年 3 月 1 日和 3 月 8 日,甲以每股 25 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 2 万股和 3 万股。2013 年 9 月 3 日,甲以每股 15 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 5 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
17.(单选题)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8.(单选题)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则该背书行为的效力是( )。
19.(单选题)甲公司是乙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乙企业的重要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的是( )。
20.(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是( )。
21.(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的是( )。
22.(单选题)下列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所称的“单独关税区”的是( )。
24.(单选题)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有( )。
2.(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3.(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权的有( )。
4.(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
5.(多选题)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甲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乙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对其合伙人性质互换前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6.(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认股人缴纳出资后,有权要求返还出资的情形有( )。
7.(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
8.(多选题)甲破产清算事务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9.(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
10.(多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 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应当满足特定的资格条件,下列关于该特定资格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11.(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时可以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措施的有( )。
12.(多选题)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 7 家主要企业的领导人召开“行业峰会”,并就共同提高本行业产品价格及提价幅度形成决议,与会企业领导人均于决议上签字,会后,决议以行业协会名义下发全行业企业,与会 7 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 8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13.(多选题)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
14.(多选题)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案例分析题
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1.(主观题)(本小题 10 分。)2014 年 5 月 5 日,因 A 公司未能偿还对 B 公司的到期债务,B 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A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 公司以 C 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 公司以 C 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连带保证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主观题)(本小题 10 分。)2014 年 5 月 5 日,因 A 公司未能偿还对 B 公司的到期债务,B 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A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人民法院以A公司现金不足,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清偿债务为由,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主观题)(本小题 10 分。)2014 年 5 月 5 日,因 A 公司未能偿还对 B 公司的到期债务,B 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A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对于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对于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主观题)(本小题 10 分。)2014 年 5 月 5 日,因 A 公司未能偿还对 B 公司的到期债务,B 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A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有关债权人关于 A 公司向 E 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有关债权人关于 A 公司向 E 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主观题)(本小题 10 分。)2014 年 5 月 5 日,因 A 公司未能偿还对 B 公司的到期债务,B 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A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F 公司是否有权提走其委托 A 公司加工的产品?并说明理由。
A 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 5 月 9 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 公司对 A 公司之债权由 C 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 C 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偿该笔债务;第二,尽管 A 公司暂时不能清偿所欠 B 公司债务,但其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经审查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发现:虽然 A 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但其流动资金不足,实物资产大多不能立即变现,无法立即清偿到期债务。据此,人民法院于 5 月 16 日裁定受理 B 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在该破产案件中,有以下情况:
(1)2014 年 4 月 14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D 公司诉 A 公司股东甲的债务纠纷案件。D 公司主张,因甲未缴纳出资,故应就 A 公司所欠 D 公司债务承担出资不实责任。该案尚未审结。
(2)A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向 E 信用社借款 200 万元,期限 1 年。A 公司以其所属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4 年 5 月 18 日,经管理人同意,A 公司向 E 信用社偿还了其所欠 2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经查,A 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市场价值为 500 万元。有其他债权人提出,A 公司向 E 信用社的清偿行为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故应认定为无效。
(3)2014 年 6 月 2 日,F 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根据其与 A 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 由其提供原材料,委托 A 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现合同到期,要求提货。据查,该批产品价值 50 万元,现存于 A 公司仓库,F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支付了全部加工费10 万元。管理人认为该批产品属于债务人财产,故不允许 F 公司提走。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F 公司是否有权提走其委托 A 公司加工的产品?并说明理由。
6.(主观题)(本小题10 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 5 分,最高得分为 15 分。)甲系 A 公司业务员,负责 A 公司与 B 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 年 2 月,甲离职,但 A 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 B 公司。2014 年 3 月 3 日,甲仍以 A 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 B 公司购货,并向 B 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 A 公司、金额为 30 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 A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D 公司是否有权拒绝 F 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D 公司是否有权拒绝 F 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
7.(主观题)(本小题10 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 5 分,最高得分为 15 分。)甲系 A 公司业务员,负责 A 公司与 B 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 年 2 月,甲离职,但 A 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 B 公司。2014 年 3 月 3 日,甲仍以 A 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 B 公司购货,并向 B 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 A 公司、金额为 30 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 A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 B 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 B 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 B 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 B 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8.(主观题)(本小题10 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 5 分,最高得分为 15 分。)甲系 A 公司业务员,负责 A 公司与 B 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 年 2 月,甲离职,但 A 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 B 公司。2014 年 3 月 3 日,甲仍以 A 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 B 公司购货,并向 B 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 A 公司、金额为 30 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 A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C 基金会是否有权向 A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C 基金会是否有权向 A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9.(主观题)(本小题10 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 5 分,最高得分为 15 分。)甲系 A 公司业务员,负责 A 公司与 B 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 年 2 月,甲离职,但 A 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 B 公司。2014 年 3 月 3 日,甲仍以 A 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 B 公司购货,并向 B 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 A 公司、金额为 30 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 A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C 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B 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
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
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C 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10.(主观题)(本小题 17 分。)2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 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关于甲与戊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关于甲与戊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1.(主观题)(本小题 17 分。)2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 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乙关于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并要求戊返还机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2.(主观题)(本小题 17 分。)2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 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乙关于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3.(主观题)(本小题 17 分。)2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 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丁与丙之间的保证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丁与丙之间的保证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4.(主观题)(本小题 17 分。)2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 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丁关于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丁关于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5.(主观题)(本小题 17 分。)2013 年 3 月 18 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 4 月 1 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 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 1 200 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 400 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 1 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机床交付之后的 8 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 100 万元。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6)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和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机床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的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2013 年 5 月 1 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
2013 年 8 月 8 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该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 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
2013 年 11 月 2 日,由于乙连续 3 个月未支付机床价款 300 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担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6)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和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机床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16.(主观题)(已调整)(本小题 18 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8 亿元,净资产 6 亿元。2014 年 3 月 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17.(主观题)(已调整)(本小题 18 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8 亿元,净资产 6 亿元。2014 年 3 月 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18.(主观题)(已调整)(本小题 18 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8 亿元,净资产 6 亿元。2014 年 3 月 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审批程序和认购股份后限定转让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审批程序和认购股份后限定转让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19.(主观题)(已调整)(本小题 18 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8 亿元,净资产 6 亿元。2014 年 3 月 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在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在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0.(主观题)(已调整)(本小题 18 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额 8 亿元,净资产 6 亿元。2014 年 3 月 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A 公司于 9 月 10 日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 公开发行优先股 3 亿股,筹资 4 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 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 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 3 只基金、7 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亿元,期限为 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014 年 8 月 25 日,A 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 年 9 月 10 日,A 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 5% 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 12 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 25 日,A 公司持有 5% 的普通股;9 月 10 日 A 公司持有 7% 的普通股和 3% 的优先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5)A 公司于 9 月 10 日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