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1)工程9月1日开工,工期4个月;
(2)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并按月在工程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3)保留金按5%的比例在月工程进度款中预留;
(4)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0.9。
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单价及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图1]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9月8日,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事件2:10月10日,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
事件3:12月10日,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

事件1中,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外,“相关单位”还应包括哪些?对于分包工作,指出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正确做法。

答案解析

答案:“相关单位”还应包括设计单位和白蚁防治研究所。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分包单位不妥;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不妥; 正确做法是:施工单位提出分包申请经监理机构审核,业主同意,签订分包合同。
解析:
本小题是涉及变更和分包的合同管理问题。
本小题涉及的变更属于设计变更范畴,首先应提交设计单位研究;应因现场发现白蚁,白蚁防治我国有专门的机构,即为各地的白蚁防治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施工分包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利部于1998年11月10日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水建管[1998]48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中规定: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水利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但仍需履行并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中,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
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承包人与分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技术、经济条款。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送发包人备案。
除项目法人依法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考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