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某小型水库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价1200万元。合同约定,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同时按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预留保留金;当工程进度款累计超过合同总价的40%时,从超过部分的工程进度款中按40%的比例扣回预付款,扣完为止。
承包商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天)。
[图1]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因料场征地纠纷,坝体加培推迟了20天开始。
事件2:因设备故障,防渗工程施工推迟5天完成。
事件3:箱涵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因止水安装质量不合格,返工造成工作时间延长4天,返工费用2万元。
事件4:至2月底,承包商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为450万元;承包商提交的3月份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中,包括返工费用2万元和经监理机构确认的合同工程价款320万元。
分别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3对工期的影响;指出上述事件对工期的综合影响和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
承包商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天)。
[图1]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因料场征地纠纷,坝体加培推迟了20天开始。
事件2:因设备故障,防渗工程施工推迟5天完成。
事件3:箱涵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因止水安装质量不合格,返工造成工作时间延长4天,返工费用2万元。
事件4:至2月底,承包商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为450万元;承包商提交的3月份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中,包括返工费用2万元和经监理机构确认的合同工程价款320万元。
分别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3对工期的影响;指出上述事件对工期的综合影响和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
答案解析
答案:事件1责任方为业主,“坝体加培”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8天,推迟20天开始,影响工期2天;
事件2责任方为承包商,“防渗工程”为关键工作,推迟5天完成,影响工期5天;
事件3责任方为承包商,“箱涵混凝土浇筑”为关键工作,工作时间延长4天,影响工期4天。
综合影响工期5天,承包商可索赔工期2天(事件1责任方为业主,可索赔工期,其余不可)。
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工期延误合同责任方面的考题,考核考生对工期延误责任认定,以及对总工期影响程度的分析能力。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确定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方。判别影响工期的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若是则影响工期;若不是,则判断延误时间是否超过总时差,若超过则影响工期;其余情况均不影响工期。
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是发包人的义务,事件1中造成“坝体加培”延误的责任为业主。事件2设备故障、事件3的质量问题均为承包商的责任。
(坝体加培、防渗工程和箱涵混凝土浇筑分别在3条线路上,影响工期取其最大值),线路一:①→②→④→⑦→⑧(10+2+70+20+30=132天)
线路二:①→②→③→⑤→⑥→⑦→⑧(10+10+10+60+4+10+30=134天)
线路三:①→⑦→⑧(100+5+30=135天)
这是一道关于工期延误合同责任方面的考题,考核考生对工期延误责任认定,以及对总工期影响程度的分析能力。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确定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方。判别影响工期的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若是则影响工期;若不是,则判断延误时间是否超过总时差,若超过则影响工期;其余情况均不影响工期。
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是发包人的义务,事件1中造成“坝体加培”延误的责任为业主。事件2设备故障、事件3的质量问题均为承包商的责任。
(坝体加培、防渗工程和箱涵混凝土浇筑分别在3条线路上,影响工期取其最大值),线路一:①→②→④→⑦→⑧(10+2+70+20+30=132天)
线路二:①→②→③→⑤→⑥→⑦→⑧(10+10+10+60+4+10+30=134天)
线路三:①→⑦→⑧(100+5+30=135天)
考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