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1)工程9月1日开工,工期4个月;
(2)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并按月在工程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3)保留金按5%的比例在月工程进度款中预留;
(4)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0.9。
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单价及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图1]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9月8日,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事件2:10月10日,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
事件3:12月10日,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

计算合同价和工程预付款(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答案:合同价1×4+16×12+380×0.5+120×0.5=446万元。工程预付款446×10%=44.60万元。
解析:
这是一道水利工程合同管理计量与支付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签约合同价、工程预付款概念和计算。
合同价和预付款是合同支付中常用的概念。
本小题案例表中列出了合同工程量和单价,合同价即为对应乘积的和。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直接计算即可。
考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