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1)工程9月1日开工,工期4个月;
(2)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并按月在工程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3)保留金按5%的比例在月工程进度款中预留;
(4)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0.9。
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单价及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图1]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9月8日,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事件2:10月10日,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
事件3:12月10日,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

计算11月份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和实际付款金额(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答案:11月工程进度款:5.8×16×0.2×16×0.9×380×0.2×120×0.2=195.68万元。 保留金:195.68×5%=9.78万元。 预付款扣回:44.6/4=11.15万元。实际付款:195.68-9.78-11.15=174.75万元。
解析:
这是一道水利工程合同管理计量与支付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扣回、保留金预留的计算方法。
工程进度款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单价的乘积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合同要求,“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0.9”。
土方填筑在11月份,累计完成工程量14万方,超过了合同工程量12万方的15%,超过部分的0.2万方需要调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支付和扣回)扣留5%。工程预付款在本小题中按照4个月平均扣回,直接计算即可。
考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