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新建水闸工程的部分工程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天)。合同约定:工期提前奖金标准为20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20000元/天。
[图1]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过程中发现局部地质条件与项目法人提供的勘察报告不符,需进行处理,A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为34天。
事件2:在B工作中,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返工处理,B工作实际工作时间为26天。
事件3:在C工作中,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进度曲线如下图。
[图2]
事件4:由于项目法人未能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导致闸门在开工后第153天末才运抵现场。


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4的责任方,并分别分析对计划总工期有何影响。

答案解析

答案:事件1的责任方为项目法人,A为关键工作,延误工期4天; 事件2的责任方为施工单位,B为关键工作,延误工期6天; 事件4的责任方为项目法人,G为非关键工作,延误时间超过总时差,延误工期3天。
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与工期延误有关的题目,考核对造成延误事件的责任认定,判定对总工期影响程度的分析能力。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义务,确定造成进度延误的责任方。判别是否影响工期的方法:是否为关键工作?若是则影响工期;若不是,则判断延误时间是否超过总时差,若超过则影响工期;其余情况均不影响工期。
事件一,“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可认定为项目法人责任。
A为关键工作,延误时间为4天(34-30=4天),影响工期4天。
事件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因此可认定为施工单位责任。
B为关键工作,延误时间6天(26-20=6天),影响工期6天。
事件四,“发包人的工期延误中,……(5)提供图纸延误……”,认定责任方为项目法人。
G为非关键工作,原总时差为50天,计划工作时间100天,实际完成时间153天,延误时间超过总时差,延误工期3天。
考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