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m2,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m,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图1]
事件一:土方2施工中,开挖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工期延误6天。
事件二:承台梁1施工中,因施工用钢材未按时进场,工期延期3天。
事件三:基础2施工时,因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期延期5天。

对索赔成立的事件,总工期可以顺延几天?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答案解析

答案:(1)对索赔成立的事件,总工期可以顺延2d。 (2)该工程实际工期为27d。
解析:
施工索赔管理。
对于单项工作,因业主原因或其负有合同义务(责任)的事件引起的延误,如果是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如果是非关键工作,只有超过其总时差的剩余延误工期可以顺延。对于整个工程,就要综合考虑各项工作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不是简单地将各单项工作的顺延时间累加,对于平行线路,只能计算顺延时间的最大值。
本题中,只有事件一引起的延误可以顺延工期2d,因此对索赔成立的事件,总工期可以顺延2d。该工程实际工期就应考虑各单项工作的延误时间,重新计算时间参数、确定计算工期。结合背景材料,应将土方2、承台梁1、基础2的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9d、6d和12d,从附图中可以看出基础1与土方2、承台梁1与基础2分别为平行工作(平行线路),因此实际工期就是土方1(3d)、土方2(9d)、基础2(12d)和承台2(3d)的累加值,即:3+9+12+3=27d。
考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