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m2,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m,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图1]
事件一:土方2施工中,开挖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工期延误6天。
事件二:承台梁1施工中,因施工用钢材未按时进场,工期延期3天。
事件三:基础2施工时,因施工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期延期5天。

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答案:(1)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要求成立。 理由:属于非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与地质勘查报告不符,建设单位责任),延误的时间已超过总时差,非关键工作变为关键工作,影响总工期。 (2)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虽然属于建设单位责任,但是拖延3d工期在承台梁1总时差天数之内,不影响总工期。 (3)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
解析:
施工索赔管理。
此题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方面的考点,主要考查怎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期延误”索赔处理,涉及索赔依据、理由分析、责任划分和处理。
处理工期延误索赔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属于非发包人本身的原因或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环境条件变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一般情况下只能同意工期延长,而不给与费用补偿;
②如果是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或业主负有合同义务的事件发生(如设计图纸错误、地质条件的变化等)而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则承包人除应得到工期补偿外,还应得到费用补偿;
③如果是根据网络计划(网络图)处理此类索赔,即使是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但如果其延误时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对于此类题目,做题时要逐条作答,既要做出判断有要说明理由。
根据背景材料:
①事件一中,“软弱层处理”属于地质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业主负有合同义务,且延误的时间(6d)已超过总时差(4d)2d,因此工期索赔成立;
②事件二中,虽然因业主供应钢材未按时进场导致该项工作工期延期3d,但是该项工作有4d的总时差,延误的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因此索赔不成立;
③事件三中,因“施工质量事故及其返工”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索赔不成立。
考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