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解析:
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题中,甲公司购入的健身器材用于集体福利,不论取得何种发票,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
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题中,甲公司购入的健身器材用于集体福利,不论取得何种发票,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
考点: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试题
- 1.(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2.(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7月,甲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3年的小货车,取得含税销售额412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额82400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 3.(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是( )。
- 4.(单选题)某音像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销售音像制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78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音像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 5.(单选题)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商场销售服装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元。由于乙商场购买量大,甲企业按原价七折优惠销售,乙商场付款后,甲企业为乙商场开具的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