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2017 年3 月2 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5 月4 日甲公司与高某签订了1 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 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高某于10 月1 日(国庆节)、10 月14日(周六)加班,且未安排补休。
2018 年初甲公司得知高某已经怀孕。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甲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此时高某仍处于孕期。
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高某日工资为220 元。甲公司已为高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从其工资中扣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与高某劳动关系建立及合同订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不需向高某支付2 倍工资

B. 双方劳动关系自2017 年3 月2 日建立

C. 高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 年4 月2 日至5 月3 日期间的2 倍工资

D. 双方劳动关系自2017 年5 月4 日建立

答案解析

答案:BC
解析:
选项B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选项A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 个月不满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本题中,甲公司5 月4 日与高某签订了1 年期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了1 个月,高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 年4 月2 日至5 月3日期间的2 倍工资。
考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