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三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共同犯罪。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不具备犯罪故意条件;
B项错误,丙从不参与组织卖淫,但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单独构成了介绍卖淫罪;
C项错误,职务犯罪: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C项中甲属于职务犯罪,而学生乙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判为盗窃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D项正确,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D项符合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国有保险公司骗保属于贪污罪,则丁和戊构成贪污罪。
故正确答案为D。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三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共同犯罪。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不具备犯罪故意条件;
B项错误,丙从不参与组织卖淫,但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单独构成了介绍卖淫罪;
C项错误,职务犯罪: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C项中甲属于职务犯罪,而学生乙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判为盗窃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D项正确,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D项符合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国有保险公司骗保属于贪污罪,则丁和戊构成贪污罪。
故正确答案为D。
考点: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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