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改编)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8 年 10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76 万元。(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94.4 万元。
(3)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 万元。
(4)销售进口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 8 700 万元。
(5)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取得含税销售额 185.6 万元。
(6)销售小汽车零配件,取得含税销售额 17.4 万元。
(7)对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 208.8 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 16%,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为 16%,取得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均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月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 176 + 1 = 177(万元)

B. 176 + 94.4 = 270.4(万元)

C. 176 + 94.4 + 1 = 271.4(万元)

D. 94.4 + 1 = 95.4(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可以凭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进口小汽车、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以及支付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176 + 94.4 + 1 = 271.4(万元)。
考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