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
《票据法》第 8 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法》第 8 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票据法律制度
相似试题
- 1.(主观题)(1)丁公司能否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 2.(主观题)(2)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 3.(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 )。
- 4.(主观题)(3)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 5.(主观题)(1)E 公司是否有权向 A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