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2015 年 2 月 1 日,为支付货款,A 公司向 B 公司签发一张以 X 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 80 万元、到期日为 2015 年 8 月1 日的承兑汇票,X 银行依法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 1 日,B 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 公司,C 公司向 B 公司支付现金 75 万元。
4月 1 日,C 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 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 公司对 B 公司与 C 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D 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 E 公司,以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 E 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5月,E 公司被 F 公司吸收合并,E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6 月 1 日,F 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G 公司。8 月 3 日,G 公司向 X 银行提示付款,X 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在 X 银行拒绝付款时,G 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
3月 1 日,B 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 公司,C 公司向 B 公司支付现金 75 万元。
4月 1 日,C 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 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 公司对 B 公司与 C 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D 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 E 公司,以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 E 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5月,E 公司被 F 公司吸收合并,E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6 月 1 日,F 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G 公司。8 月 3 日,G 公司向 X 银行提示付款,X 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4)在 X 银行拒绝付款时,G 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
答案解析
解析:
(4)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通过连续的背书证明其取得票据 权利的合法性;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应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在本题中,G 公司应当证明:F 公司吸收合并 E 公司,其从 F 公司合法获得票据权利。
(4)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通过连续的背书证明其取得票据 权利的合法性;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应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在本题中,G 公司应当证明:F 公司吸收合并 E 公司,其从 F 公司合法获得票据权利。
考点: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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