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2014 年 1 月,自然人甲和乙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甲出资 4 万元, 乙出资 2 万元,对盈余分配无特别约定,截至 2014 年底,甲实际缴付出资 1 万元, 乙足额缴付出资,公司拟分配盈余 9 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分得的盈余是( )。

A. 6 万元

B. 3 万元

C. 4.5 万元

D. 1.5 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本题中,全体股东未事先约定分红比例,则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甲可以分得 1/3×9=3 万元。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