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本小题 15 分。)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7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 640 000 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 42 000 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 38 000 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 16 000 元、税额 1 760 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 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 1 000 000 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金额为190 000 元、装饰费 10 000 元,税额合计 34 000 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 300 000 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 5 000 元、税额 850 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 5 000 000 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4 000 000 元,销售额中有800 000 元尚未开具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 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对比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 0。)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8)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答案解析

解析:
(8)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80000-230301.77=449698.23(元)
销售额的3%=4000000×3%=120000(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款120000元。
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