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纺织厂房工程,建筑面积12000m2,地上4层,板式基础。建设单位和某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工期按底板、结构、装饰装修三个阶段分别考核,每个阶段提前或延误一天对等奖罚5000元,总工期300天。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经理部将底板划分为二个流水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并将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分别组织专业班组作业,流水节拍和流水步距均为4天。
事件二:底板施工过程中,该项目所在区域突然降温并伴随着大雪形成冻害(当地气象记录40年未出现过),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造成了损失。施工单位认为这些冻害损失是由于突然降温造成,为不可抗力,提出下列索赔:
(1)清理积雪、恢复施工的费用8.2万元;
(2)工人冻伤治疗费用9.7万元;
(3)现场警卫室被积雪压塌损失费用0.7万元;
(4)清理积雪、恢复底板施工需花费的时间5天。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属实,并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部分予以签字确认。
在清理、恢复底板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安排工作失误,实际用了6天时间,超过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天数一天。
事件三:由于工艺特殊,地面平整度要求较髙,设计做法采用自流平地面;
事件四:合同中对A、B、C三个检验批不合格控制率分别作了A:4%;B:3%;C:3%的约定,实际检查结果如下:
[图1]
事件二中: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应承担的损失费用为多少万元?
(2)工期批准顺延了多少天?
(3)底板施工总工期为多少天?说明理由。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经理部将底板划分为二个流水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并将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分别组织专业班组作业,流水节拍和流水步距均为4天。
事件二:底板施工过程中,该项目所在区域突然降温并伴随着大雪形成冻害(当地气象记录40年未出现过),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造成了损失。施工单位认为这些冻害损失是由于突然降温造成,为不可抗力,提出下列索赔:
(1)清理积雪、恢复施工的费用8.2万元;
(2)工人冻伤治疗费用9.7万元;
(3)现场警卫室被积雪压塌损失费用0.7万元;
(4)清理积雪、恢复底板施工需花费的时间5天。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属实,并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部分予以签字确认。
在清理、恢复底板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安排工作失误,实际用了6天时间,超过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天数一天。
事件三:由于工艺特殊,地面平整度要求较髙,设计做法采用自流平地面;
事件四:合同中对A、B、C三个检验批不合格控制率分别作了A:4%;B:3%;C:3%的约定,实际检查结果如下:
[图1]
事件二中: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应承担的损失费用为多少万元?
(2)工期批准顺延了多少天?
(3)底板施工总工期为多少天?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答案:(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应承担的损失费用为:建设单位承担的损失费用为8.2万元;施工单位承担的损失费用为:“治疗费+警卫室损失费+清理超期1d罚款”,即:
9.7+0.7+0.5=10.9万元。
(2)工期顺延了5d;
(3)底板施工总工期为:16+6=22d,因为采用了等节拍流水施工方式组织施工,且另外增加了“清理积雪、恢复底板施工”6d时间。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时间及经济损失,应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总之,工程本身的损失及后续费用、第三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双方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由双方分别负责,工期顺延。
在本题中,“冻害”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清理积雪、恢复施工的费用(8.2万元)”由发包人承担,是其合同义务(责任延误的工期,即“清理积雪、恢复底板施工需花费的时间5d”可以顺延。“工人冻伤治疗费用(9.7万元)”与“现场警卫室被积雪压塌损失费用(0.7万元)”由承包人承担,因为这是其合同义务(责任),理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风险。此外,在清理、恢复底板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安排工作失误,实际用时超过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天数1d,因此应承担延误1d的工期“罚款”(0.5万元),也即损失相应增加0.5万元。
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已更新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时间及经济损失,应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总之,工程本身的损失及后续费用、第三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双方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由双方分别负责,工期顺延。
在本题中,“冻害”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清理积雪、恢复施工的费用(8.2万元)”由发包人承担,是其合同义务(责任延误的工期,即“清理积雪、恢复底板施工需花费的时间5d”可以顺延。“工人冻伤治疗费用(9.7万元)”与“现场警卫室被积雪压塌损失费用(0.7万元)”由承包人承担,因为这是其合同义务(责任),理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风险。此外,在清理、恢复底板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安排工作失误,实际用时超过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天数1d,因此应承担延误1d的工期“罚款”(0.5万元),也即损失相应增加0.5万元。
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已更新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考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