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 30 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 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 30 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 A 银行提示承兑,A 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 30 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 A 银行提示付款,A 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 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解析:
(1)A 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A 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甲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丁公司),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考点:票据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