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改编—删除要求(4)】 2015 年年初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权益总计为45 000 万元,其中股本30 000 万元、 资本公积1 000 万元、 盈余公积9 000 万元、 未分配利润5 000 万元,甲公司2015 年发生的有关股东权益业务资料如下。
(1)经批准,甲公司以增发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共增发普通股股票4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5 元。证券公司代理发行费用共60 万元,从发行收入中扣除。股票已全部发行完毕,所收股款存入甲公司开户银行。
(2)当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5 015 万元,其中,投资收益中包括当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5 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包括当年缴纳的税款滞纳金10 万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3)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每股4 元价格回购本公司股票100 万股并注销。
(4)期末,甲公司确认因联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而享有的权益,乙公司2015年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 000 万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 有表决权的股份,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根据资料(2),2015 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 )万元。

A. 3 761.25

B. 3 772.5

C. 3 775

D. 3 765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
因为甲公司不存在递延所得税,所以甲公司2015 年应确认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利润总额-国债利息收入+税款滞纳金)×25% =(5 015 - 25 + 10)×25% = 1 250( 万元); 净利润=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5 015 - 1 250 = 3 765(万元)。
考点: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