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 年7 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1 日,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销售N 商品2 000 件,合同约定乙公司按每件100 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 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手续费不考虑增值税)。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 元。
(2)8 日,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N 商品1 000 件,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17 000 元,款项尚未收到。
(3)10 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公司销售M 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85 000 元。该批M 商品的成本为350 000 元。15 日,丙公司发现该批商品有瑕疵,要求给予5% 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20 日,甲公司收到扣除折让后的全部款项存入银行。
(4)25 日,收到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设备的本月租金20 000 元及相应增值税税额3 400 元。该设备本月应计提折旧12 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5)根据资料(1)至(4),上述业务对甲公司7 月份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是( )元。

A. 600 000

B. 620 000

C. 595 000

D. 575 000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
(5)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 100 000[资料(2)] +475 000[ 资料(3)] + 20 000[ 资料(4)] = 595 000(元)。
考点: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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