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本小题6分。)国内某高校张教授2016年取得部分收入项目如下:
(1)5月份出版了一本书稿,获得稿酬15000元,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数,获得追加稿酬5000元。
(2)9月份,教师节期间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教育部颁发的资金50000元。
(3)10月份取得5年期国债利息收入8700元,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利息收入1500元。
(4)11月份因持有两年前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000元,随后将该股票卖出,获得股票转让所得50000元。
(5)12月份应A公司邀请给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取得收入30000元,A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3)10月份张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纳税,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答案解析

解析:
(3)需要纳税。10月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20%=300(元)。
考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