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 A 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 1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 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汇票上以乙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 记载并签章。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工作人员孙某。
孙某将该汇票交回乙公司后,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疏漏,将汇票暗中取出, 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丙公 司。丙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对于孙某伪 造汇票之事不知情。
丁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 A 银行提示付款。A 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故拒绝付款。丁公司遂向丙公司、乙公司和郑某追索,均遭拒绝。 后丁公司知悉孙某伪造汇票之事,遂向其追索,亦遭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解析:
(2)乙公司不应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乙公司在汇票上的签章是被他人伪造,并未在汇票上真实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考点:票据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