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已调整)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2011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2011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
考点:诉讼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