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涉及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程7.90~8.07m。该河道疏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含7个分部工程(河道疏浚水下方为5个分部工程,排泥场围堰和退水口各1个分部工程)。其中排泥场围堰按3级堤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该工程与2012年10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底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交了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事件2:排泥场围堰某部位围堰存在坑塘,施工单位进行了排水、清基、削坡后,再分层填筑施工,如图所示。
事件3: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某单元工程进行了治疗评定,如表所示。
事件4:排泥场围堰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
事件5:本工程建设项目与2013年12月底按期完工。2015年5月,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提交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报告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
[图1]
[图2][图3]
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对46号),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说明主体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事件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交了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事件2:排泥场围堰某部位围堰存在坑塘,施工单位进行了排水、清基、削坡后,再分层填筑施工,如图所示。
事件3: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某单元工程进行了治疗评定,如表所示。
事件4:排泥场围堰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
事件5:本工程建设项目与2013年12月底按期完工。2015年5月,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提交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报告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
[图1]
[图2][图3]
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对46号),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说明主体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答案解析
答案: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不妥。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将开工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由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开工审批单位审批。
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解析:
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