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公司承建一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000m,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15%以内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幅大于15%时,超过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0.9倍计算;工程量减幅大于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1.1倍计算。项目部在路基正式压实前选取了200m作为试验段,通过试验确定了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压路机碾压时先高后低,先快后慢,先静后振,由路基中心向边远碾压。技术负责人当即要求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
事件二:路基施工期间,有块办理过征地手续的农田因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为此延误工期20天,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三:工程竣工结算时,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量变化情况如表1-1所示。
表1-1 工程量变化情况表
[图1]

分别计算事件三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的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两项费用: 1)借土回填: 超出清单部分为30000-25000=5000m3,5000/25000=20%大于合同约定的15%,超出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0.9倍计算。 借土回填的费用: 25000×(1+15%)×21+[30000-25000×(1+15%)]×21×0.9=603750+23625=627375元。 2)抛石挤淤: 16000-12800=3200m3,比例为3200/160000=20%>合同约定的15%,减少后剩余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1.1倍计算。 抛石挤淤费用为: 12800×76×1.1=1070080元。
解析:
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综合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