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某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承包了一台带换热段的分离塔和附属容器、工艺管道的安装工程。合同约定,分离塔由安装公司制造或订货,建设单位提供制造图纸。由于该塔属压力容器,安装公司不具备压力容器制造和现场组焊资格,故向某具备资格的容器制造厂订货。安装公司为了抢工期,未办理任何手续,在分离塔运抵现场卸车后,直接就吊装就位,并进行后续的配管工程。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一、管道系统压力试验中,塔进、出口管道上的多个阀门发生泄漏。检查施工记录,该批由建设单位供货的阀门在安装前未进行试验。安装公司拆卸阀门并处理完后重新试压合格,工期比原计划延误6天。安装单位就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向建设单位索赔,遭到建设单位拒绝。
二、在联动试运行中,分离塔换热段管板与接管连接的多处焊缝泄漏,试运行中止。安装单位对塔泄漏处进行了补焊处理后,再次启动试运行,而塔的原漏点泄漏更加严重,不得不再次停止试运行。分析事故原因,确定是由分离塔质量问题引起,但未查到分离塔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现场交接记录。由于分离塔待修停工,使该项目推迟竣工投产2个月。为此,建设单位要求安装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安装单位在分离塔安装前应根据什么规定、申办何种手续?安装单位对分离塔进行补焊作业有什么不妥?

答案解析

答案:因分离塔属压力容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开工许可。安装单位不具备压力容器制造的现场组焊资格,不允许对分离塔补焊返修。
解析:
这是一道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法律法规题,主要考核考生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内容的掌握和应用情况。
背景资料明确说明分离塔属压力容器,也即是特种设备,所以安装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申办手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在资格许可方面,条例规定,从事压力容器完整产品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压力容器制造(包括现场组焊)资格的单位。因本案例中安装单位不具备现场组焊资格,故不能亲自对分离塔补焊返修。
考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律规定,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