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发生的与某专利技术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015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br][/br]资料二:2016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年,预计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br][/br]资料三:甲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2016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60万元,当年对该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除该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br][/br]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br][/br][br][/br]
计算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对该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答案解析

解析:
2016年12月31日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前的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800-160×2)-420=6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
考点: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