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主观题)1.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 年 3 月 5 日,2016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 W 商品 500 件,单位成本为2.1 万元 / 件,市场销售价格为 2 万元 / 件,估计销售费用为 0.05 万元 / 件。甲公司未曾对 W 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以每件 1.8 万元的销售价格将 500 件 W 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 1 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 10% 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 年 2 月 1 日,因 W 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 10% 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3)计算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
资料一:2016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 W 商品 500 件,单位成本为2.1 万元 / 件,市场销售价格为 2 万元 / 件,估计销售费用为 0.05 万元 / 件。甲公司未曾对 W 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以每件 1.8 万元的销售价格将 500 件 W 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 1 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 10% 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 年 2 月 1 日,因 W 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 10% 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3)计算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
答案解析
解析:
(3)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1 053×10% = 105.3(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5.3
贷:坏账准备 105.3
(3)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1 053×10% = 105.3(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5.3
贷:坏账准备 105.3
考点:金融资产的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