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单选题)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 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 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 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
此题考的是效力代订合同中有关“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这一知识点。
乙与丙订立合同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由次可以判断,丙在订立合同之时就知道乙并不具备代理权,因此丙不是善意相对人。因此D错误。丙催告甲后,甲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因此合同不成立。所以B错误。比较有争议的选项是C。争议来自委托代理中“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但C选项成立的关键是在乙和丙订立合同时甲是否知道。如果甲知道而不做否认表示,则视为同意。若甲不知道,是事后经丙催告才得知此事的,则不属于默示授权代理的特殊形式。所以C不选。而且题目中有明显的暗示“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各方面均符合“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这一知识点的内容。因此选A。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